2010年1月23日 星期六

2010年1月22日 星期五

公民複習講義(經濟、社會、文化(國際))

公民複習講義(經濟、社會、文化(國際))
(經濟課程)
一、            機會成本
概念
在作何一個時點,人往往都有一種以上的選擇機會,但卻能擇取一種為之,於是放棄了其他的選擇機會,機會成本即是擇取此種機會所花費的代價或遭受的損失。
意義
若有多種選擇的機會,在其他條件都相同下,有所有放棄的機會中報酬最高的一項,即是機會成本。
其他解釋
1.     面對任何選擇時,如果只能擇取一種為之,那麼就是所的機會成本。
2.     生產方面,生產一種產品,所須犧牲其他產品「最高價值」
實例說明
小明有三個工作,甲工作每月可得3萬元;乙工作可得2萬元;丙工作可得1萬元,則每個工作的機會成本如下:
工作別
機會成本
備註
甲工作
2萬元(乙工作所能獲得的收入)
機會成本皆是在所有放棄的工作中報酬最高的一項。
乙工作
3萬元(甲工作所能獲得的收入)
丙工作
3萬元(甲工作所能獲得的收入)

選擇的方式
選擇最低的機會成本,如上例中的甲工作。
啟示
選擇的時候,不能單純考慮某一種做法所能帶來的好處,必須同時考慮相對付出的代價。「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有得必有失」等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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