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

99年國家安全情報人員「三等、五等」特考 報名日期:99.06.08 ~ 06.17



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日期:99.06.08 ~ 06.17
二、報名資格:
(一)三等考試:
1.年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
2.學歷: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二)五等考試:
年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者。
(三)男性應考人依法負有服兵役義務或服志願役者,須服畢兵役。
三、錄取名額: 三等暫定名額 23 名,五等暫定名額 20名
考試等別職組職系組別名額
三等安全情報行政政經組(英)3
社會組(英、日)3
國際組
(英、阿、日、西)
6
資訊組(英)4
電子組(英)4
數理組(英)3
考試
等別
職組職系組別名額
五等安全情報行政行政組4
社會組4
資訊組6
電子組6
貳、考試資訊
一、筆試日期:99.09.11 ~ 09.12
僅設北部(臺北)考區。
二、三等考試科目
(一)國文(作文公文測驗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三)專業科目: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各占百分之五十;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二小時。
組別專業科目組別專業科目
政經組三、外國文(英文
四、行政學
五、政治學
六、經濟學
資訊組三、外國文(◎英文
四、計算機概論
五、系統程式(含作業系統)
六、資料庫應用
社會組三、外國文(英文、日文)
四、中國大陸研究
五、政治學
六、社會學
電子組三、外國文(◎英文
四、計算機概論
◎五、工程數學
六、通訊系統
國際組三、外國文 (◎英文、阿拉伯文、日文、西班牙文)
四、國際政治
五、國際公法
六、國際經濟學(含國際經貿組織)
數理組三、外國文(◎英文
四、數論
五、線性代數
六、機率統計
(三)本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二試。
(四)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一千二百公尺跑走實施。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六分三十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七分鐘以內。
(五)集體口試
三、五等考試
(一)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二)公民英文
(三)
組別專業科目組別專業科目
行政組三、行政學大意
四、法學大意
資訊組三、計算機大意
四、資訊處理大意
社會組三、政治學大意
四、社會學大意
電子組三、電子學大意
四、基本電學大意
(三)本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二試。
(四)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一千二百公尺跑走實施。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六分三十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七分鐘以內。
四、總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
(一)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二)第一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六十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均不予錄取。
(三)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以第一試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第三試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五等考試以筆試成績為總成績。
參、備註
一、本項考試錄取人員從事涉外工作,工作上必須派赴國外 ( 含戰亂、落後之艱苦地區 ) 。本項考試及格人員,取得同職組各職系之任用資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經濟部暨其所屬以外機關任職。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 >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
2010/05/28
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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