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 報名日期:99.06.08~99.06.17



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日期:99.06.08~99.06.17
二、報名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
(二)學歷: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三)男性應考人依法負有服兵役義務或服志願役者,須服畢兵役。
(四)體格資格:請參考檢章。
三、錄取名額: 12 名
職組職系組別名額
經建行政經建行政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英文組6
西班牙文組2
韓文組1
俄文組1
阿拉伯文組1
葡萄牙文組1
貳、應試資訊
一、考試日期:99.09.11 ~ 09.13
二、考試科目:
1.國文(作文公文測驗)作文占60﹪、公文占20﹪、測驗占20﹪
2.外國文(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文應試。除英文組外其餘各組兼試基礎英文)特種語文占75﹪,基礎英文占25﹪
3.外語個別口試(就應考人報考組別之外國語應試)
4.經濟學
5.國際經濟學(國際貿易理論及實務、國際金融理論)
6.國際經濟組織
7.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
三、集體口試
四、總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
(一)筆試成績之計算,外國文、外語個別口試二科平均成績占百分之四十,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占百分之六十。
(二)外國文成績不滿五十分或外語個別口試成績不滿六十分者,不予錄取。
(三)筆試成績占百分之八十,口試成績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
(四)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口試成績未滿六十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均不予錄取。
參、相關資訊
一、本項考試錄取人員從事涉外工作,工作上必須派赴國外 ( 含戰亂、落後之艱苦地區 ) 。本項考試及格人員,取得同職組各職系之任用資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經濟部暨其所屬以外機關任職。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 >
2010/05/28
來源:考選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Share/Save/Bookmark Subscribe

Blog Arch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