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 報名日期:99.03.23 ~ 04.01


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日期:99.03.23 ~ 04.01
(一)採網路報名者:不需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請登入 考選部 全球資訊網 ,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 網址 直接進行報名,並自行下載列印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
(二)採一般紙本(非網路)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
二、報名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高員三級:
1.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系科畢業者。
2.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技術人員限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技術人員限相當類科)及格者。
(二)員級:
1.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技術人員限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3.經普通檢定考試(技術人員限相當類科)及格者。
(三)佐級:不限學歷。
(四)體檢項目請參考簡章。
三、錄取人數:預計 868 人。
 
高員三級 66 名業務類人事行政2技術類土木工程25
法律政風2建築工程12
財經政風4電子工程1
事務管理3資訊處理2
材料管理1 
運輸營業14
員級 98 名業務類人事行政3技術類土木工程25
法律政風1建築工程16
財經政風2都市計劃技術2
事務管理7機械工程8
材料管理3電力工程3
運輸營業13電子工程13
 資訊處理2
佐級 704名業務類會計1技術類土木工程31
事務管理31機械工程53
材料管理5機檢工程57
運輸營業198電力工程95
餐旅服務5電子工程94
 養路工程134
貳、應試資訊
一、考試日期:99.06.26 ~ 06.28
 (一)高員三級考試:99.06.26 ~ 06.28
(二)員  級考試:99.06.26 ~ 06.27
(三)佐  級考試:99.06.26
二、考試科目:
(一)高員三級:
各科別普通科目◎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
業務人事行政心理學(包括諮商與輔導)、鐵路法◎行政法企業管理現行考銓制度(包括交通事業主要人事法規)、各國人事制度
法律政風鐵路法◎行政法刑法社會學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刑事訴訟法
財經政風鐵路法◎行政法心理學社會學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經濟學
事務管理鐵路法◎行政法、民法總則、企業管理、事務管理、政府採購法
材料管理鐵路法◎民法企業管理、國際貿易、物料管理、政府採購法
運輸營業行政法鐵路法◎民法企業管理運輸學經濟學  
參考書目: 99年鐵路特考-運輸營業(高員三級)
技術土木工程工程力學(包括流體力學與材料力學)、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測量學結構學、鋼筋混凝土學與設計、營建管理與工程材料
機械工程熱工學、流體力學、工程力學(包括靜力學、動力學與材料力學)、機械設計、自動控制、機械製造學(包括機械材料)
電子工程計算機概論電路學、工程數學、電子學、電機機械、電力系統
資訊處理建管行政、建築營造與估價、建築結構系統、建築環境控制、營建法規、建築設計
(二)員級:
各科別普通科目◎ 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與英文
業務人事行政企業管理概要鐵路法概要現行考銓概要心理學概要
參考書目:99年鐵路特考-人事行政(員級)
法律政風※ 行政法概要鐵路法概要刑法概要刑事訴訟法概要
參考書目:99年鐵路特考-法律政風(員級)
財經政風※ 行政法概要鐵路法概要公務員法概要※ 經濟學概要參考書目: 99年鐵路特考-財經政風(員級)
事務管理※ 行政法概要鐵路法概要、政府採購法概要、事務管理概要
材料管理物料管理概要、鐵路法概要、採購學概要、國際貿易概要
運輸營業民法概要鐵路法概要企業管理概要運輸學概要  
參考書目:99年鐵路特考-運輸營業(員級)
技術土木工程工程力學概要測量學概要結構學概要鋼筋混凝土學概要、 土木施工學概要
參考書目:99年鐵路特考-土木工程(員級)
建築工程工程力學概要、營建法規概要、施工與估價概要、建築圖學概要
都市計劃技術都市區域計劃概要、都市及區域計劃法規概要、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概要、土地使用計劃概要
 機械工程機械原理概要、機械力學概要、機械製造學概要、機械設計概要
 電力工程基本電學、電工機械概要、輸配電學概要、電子學概要
 電子工程基本電學、※計算機概要、電子儀表概要、電子學概要
 資訊處理資訊管理概要、※計算機概要、資料處理概要、程式設計概要
 高員三級、員級:
 ◎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試題,其占分比重,分別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考試時間二小時。
※ 二、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分別為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各占百分之三十,英文占百分之四十,考試時間一小時。
(三)佐級:
各科別普通科目※國文(測驗)、※公民英文
業務會計會計學大意、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事務管理事務管理大意、法學大意
材料管理材料管理大意、倉儲管理大意
運輸營業企業管理大意運輸學大意
參考書目:99年鐵路特考-運輸營業(佐級) 課文版、 99年鐵路特考-運輸營業(佐級)題庫版考猜包
餐旅服務行銷學大意、旅運管理大意
技術土木工程土木監工大意、測量學大意
機械工程機械工程製圖大意機械原理大意
參考書目:99年鐵路特考-機械工程(佐級)
機檢工程基本電學大意機械原理大意
參考書目:99年鐵路特考-機檢工程(佐級)
電力工程電工機械大意基本電學大意
參考書目:99年鐵路特考-電力工程(佐級)
電子工程電子學大意基本電學大意
參考書目:99年鐵路特考-電子工程(佐級)
養路工程第一試 鐵路工程大意、鐵路養護作業大意
第二試 體能測驗(心肺耐力測驗負重走);
以負重四十公尺砂包跑走四十公尺一次測驗之,其及格標準為二十秒以內。
※一、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一小時。
※二、公民與英文,採測驗式試題,各子科占分比重,分別為公民占百分七十、英文占百分之三十,考試時間一小時
三、總成績計算
(一)高員二、三級考試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二)員級考試、佐級考試及士級考試均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三)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口試、實地考試成績未達六十分或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或總成績未達五十分者, 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參、相關資訊
一、其它事項:
(一)本考試採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考試及格人員於訓練期滿翌日起,須經服務滿3年,始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單位;又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6年內,並不得轉調交通部、直轄市政府及其所屬交通行政機關及交通事業機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二)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三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單位,並須於交通部暨其所屬機關(構)再服務三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三)< 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
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 修正草案>


2010/03/19
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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