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7日 星期日

公務員考績 三次丙等擬淘汰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考試院長關中昨天重話批評現行考績制度嚴重「失靈」,公務員考績制度將有新突破,銓敘部初訂公務員五年內三次列丙,或累計達三次丙等將被淘汰。不過,各單位人事代表最關心的還是每年要提報多少丙等淘汰額,銓敘部表示,細節最快年底出爐。

考試院長關中昨指出,現行考績制度出現許多怪現象,公務員以為打考績是獎賞、是權益,他強調,考績獎金應根據績效表現而定,並非薪水的一部分。
關中說,以現在考績法實際運作情形,九成九七的員工都是乙等以上,甲等更佔其中的百分之七十五。許多主管自動放棄了「考績」這項管理工具,考績制度已名存實亡,淪為吃大鍋飯的假平等。
關中認為,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修改考績制度,讓主管正確地打考績,而不是輪流乙等,升官、生小孩、新人、念書則被優先列為乙等。
法規司長周秋伶指出,研議中的考績法新規畫方向,將包括擬定個人績效項目為工作績效、職能及品德操守,增加面談機制,且授權各機關視業務特性自訂考核細目。為鼓勵公務員團隊合作及表現,各主管機關辦理的機關間團體績效評比,也可望成為年終考績的一部分。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系主任張四明昨指出,考績面談的立意很好,但應避免有人為因素影響,他不贊成在考績法中明訂等次比例,不過,有必要增列丙等的退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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