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8日 星期五

[專業科目]犯罪學考前掃描

[科目名稱]:犯罪學
[考試類別]:專業科目
[考試等別]:高普考
[檔案格式]:doc
[文章頁數]:10
[資料年份]:不詳
[檔案大小]: 855KB
[其     它]: 犯罪學考前掃描.doc

[載  點]: 下載
[說  明]:  



犯罪學考前掃描
適用: 犯罪學(檢事官/警三/監所管理員/刑事犯罪學研究所)
參考書目: 李士特犯罪學(保成), 犯罪學歷屆試題 (保成), 實戰犯罪學 (高點)

第一章 犯罪學總論

1.犯罪學內涵
目前我國學界比較常見的看法多半偏重在犯罪原因論上,也有論者認為犯罪學的內涵應包括犯罪預防與犯罪處遇(矯治)
但比較完整的看法應以美國犯罪學大家蘇哲蘭為是,他認為犯罪是一門以社會現象中的犯罪行為為基礎的集體知識,包括刑事法的立法過程(法律社會學)、對法律的破壞過程,亦即違法行為(犯罪原因論)與對違法行為的回應措施(控制犯罪、犯罪矯治)


2.犯罪學特性
(1)普遍性:
又稱之為「恆常性」。此部分與下述的「犯罪不滅定律」有關,也就是說犯罪現象之存在與發生,不會因為時空而有所差異,任何社會皆存在與其相對應的犯罪現象。不同的僅僅在於犯罪行為的態樣、方法與相對應的處遇模式。
(2)相對性:
牽涉到行為評價的問題。對於相同的行為是否被評價為犯罪行為、嚴重的犯罪行為或輕微的犯罪行為,會隨著社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換句話說,犯罪此一現象,除了社會能動者作為其重要的影響因素之外,結構也是重要的相關因素。
(3)多元性:
又稱「多因性」。無論對於社會科學採取線性因果解釋或是非線性因果解釋,犯罪現象研究或是犯罪原因研究都必然會具備某程度上的多元性,也就是不存在由單一原因所造成的犯罪行為或犯罪現象。
(4)概念變異性:
牽涉到溝通語言結構的變動與社會時空變動的問題,許多犯罪行為會隨著時空不同而有不同內涵,並跟隨犯罪化與除罪化的發展而使概念內涵發生變動。如毒品犯罪。
(5)感染性:
牽涉到社會秩序波動的問題,若某一社會發生一種犯罪而為獲得解決或是行為人未受司法處遇,則容易造成更多類似的犯罪仿效行為。
(6)流動性:
與前述犯罪現象普遍性恆常性相關,所謂普遍性恆常性乃是一種巨視觀點,而所
謂的流動性則著眼於個別犯罪行為本身。
(7)處遇無用性:
1970 年代馬丁森所倡議的矯治無用論,當時的確造成了處遇模式與理論的轉向,醫療模式的終結與正義模式的興起,可是這樣的說法與爭議仍然存在。

3.犯罪測量
犯罪測量是犯罪學研究之基礎,包括人、事、時、地及原因等。
關於測量方法
犯罪測量的種類,可以簡單分成以下三類:
(1)官方統計:
- 由政府機構所整理編成的統計報表,此乃罪為常見的犯罪測量方法。一般來說,
所謂「官方」係指警察、法院及矯正機關等刑事司法機關所登錄之有關資料。
- 優點是資料較為豐富詳細,也容易進行資料的比對並且對趨勢與走向進行觀察;
- 缺點是對於犯罪暗數的觀察較為不易,另外對於官方統計數據的可信性常常被高估。
(2)自我報告問卷調查法:
- 讓受調查者在過去特定時間內,對於其違反法律或社會規範的程度與類型進行問卷式的調查。這種調查模式乃是為了獲得某些官方統計所無法提供的資料(如行為人的人格或平日行為特徵模式等)所衍生的調查方法,目前該方法以青少年犯罪的為主要之適用對象,尚未擴及一般犯罪者。
- 優點是比較容易獲知犯罪暗數的情況且得知前述所謂官方統計所無法提供的資料;
- 缺點是虛陳事實或隱匿不報的情形可能更為嚴重,也就是資料的可信性的問題。
(3)被害調查法:
- 透過對於被害人的抽樣調查來衡量犯罪行為的本質與數量,並藉以瞭解被害者特性與導致被害的相關因素。
- 優點同樣是可以從另一面來獲致犯罪暗數的情形並彌補相關之不足;
- 缺點則在於被害調查法無法處理無被害者研究(或廣泛被害研究),另外被害者本身的遺忘或是對事件本身的誤解,也是採用本方法進行犯罪調查之重大問題。


4.犯罪(社會)學觀點 [95]
所謂的犯罪學觀點,乃是在處理一個社會中的基本溝通模式假設與犯罪現象之間的關連究竟為何?犯罪學之觀點區分同於一般社會學研究的學派區分(根據美國著名社會學家派森思所做的社會學學派區分),可分為如下三種:
(1)共識性犯罪學觀點(一致觀點)
此說源自於社會功能學派,一般認為以涂爾幹為該理論之代表。認為社會存在著普遍且具有共識之價值與信仰,而法規範正是這樣一連串原則與價值體系的具體化表現。法規範也同時代表了大眾或共同主觀集體意志對於各種行為類型的評價,一旦違反了法規範上的規定,也就代表了該行為的異常或偏差,甚至是一種對於集體共識的挑戰,因此這樣的行為就是一種犯罪。由此可知,主張共識性犯罪學觀點的論者多半會採取或參酌形式法律∕違法觀點作為判斷某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代表:古典學派與多數的實證理論
(2)互動性犯罪學觀點:
互動觀的犯罪論可追溯至芝加哥學派之米德(Mead)的自我形象概念及湯馬士(Thomas)所提倡的象徵互動論,互動性觀點認為,人們的行為乃透過自身的認知並是以它們對現實的解釋以及事物對他們的意義為基礎。人們由他人對他們正面或負面的反應學習事物的意義,他們根據從他人處學習到的符號與反應來評估自身的行為意義與作為之後行為模式選擇的參考。因此互動性犯罪學觀點更強調犯罪後∕行為後的社會反應問題,換句話說就是強調刑事司法機構處理違法者之後所可能產生的後果,一般來說該論者多半認為,社會對於違法者的不必要干預愈少愈好,甚至應該多多考慮非機構處遇模式,以避免標籤化的影響而使受處遇者落入犯罪次文化的範疇之中。
代表:標籤理論。
(3)衝突性犯罪學觀點:
衝突模式的觀點,一般多認為可以上溯至馬克斯的社會結構理論。其基本假設認為,衝突才是社會的本質。在社會表面和諧與一致性之下,其實隱藏著衝突與矛盾。社會的穩定依賴於支配與壓迫的事實,實際上社會組織的一部份成員(如無產階級)被另一部份成員(如資產階級)所壓迫,而法律制度的建立只是用來維持這樣壓迫狀態與利益的工具。從衝突模式的觀點來觀察,法律制度的設計自然與所謂的公平正義無涉,也不可能不帶有任何既定的價值觀,而所謂的犯罪概念自然也就僅僅表示該行為與社會主流價值不同,或是與支配階級的利益衝突。所以犯罪並不是犯罪人本身的問題,而是資源支配爭奪鬥爭所衍生出來的下位問題。當一個階級或團體持續掌握足夠的資源或是權力,就可以持續掌握對犯罪實質內涵的定義權。
代表:犯罪副文化理論、緊張理論、衝突理論。


5.犯罪防治模型
公共衛生預防模式(三階層犯罪預防模式)
(1)第一層次預防:抽象、全面且一般性的預防模式,期望透過一般嚇阻、公共教育與環境設計等方法達成最初步的預防效果。
(2)第二層次預防:據初步的針對性,針對具備潛在犯罪性的可能犯罪人進行情境的預防,透過情境的改變與監控降低犯罪發生機會。
(3)第三層次預防:針對確定的犯罪者進行再教育或矯治措施,透過刑罰或是矯治措施的介入避免再犯。



第二章 犯罪原因論-開端  人物, 觀念, 內容(研究客體), 貢獻,  批評, 對策

第一節▲古典理論
  意義
  人物
1.貝加利亞 (Beccaria) 理性 功利
2.邊沁 (Bentham)功利主義
  貢獻


第二節▲新古典理論
  對古典理論批判
  新古典理論主要論點
  貢獻


第三節▲實證理論
起源與主張
二人物
1.  龍布羅梭 (Lombroso)
2.  費利 (Ferri) 犯罪飽和原則: 在特定社會環境中,具有一定人之因素, 自然因素及社會因素,則會產生一定量之犯罪
3. 加洛法羅 (Garofalo) 自然犯罪, 法定犯罪
  貢獻


第三章 犯罪原因論-  人物, 觀念, 內容(研究客體), 貢獻,  批評, 對策

第一節 生物因素
  體型,體質與犯罪
() 人相學  骨相學
() 生來犯罪人
▲龍布羅梭
() 體型與犯罪
    胡登
() 體型性格說
    克萊茲穆 (Kretschmer)
() 身體結構型
    雪爾頓 (Sheldom)
() 身體結構與類型
▲葛魯克夫婦 (Gluek)

  遺傳與犯罪

  現代犯罪生物學

犯罪生物學貢獻




第二節 心理因素
一★心理分析學派 [94]
  觀點: 主張偏差行為1.缺陷超我的結果 2. 尋找替代性滿足
二★認知發展理論 [94]
  環境刺激,道德與智力->個體認知->行為
  葛魯克(Glueck)夫婦,認為思考的凝固(concrete)或衝動性(impulsive)為犯罪人族群中重要特性
  增強理論 [98警三]
四★社會學習論 [94,93]
  班度拉認為人非生而具暴力行為本能,暴力乃是透過生活經驗
  暴力行為型態來源:1.家庭重要成員所提供行為 2.立即生活環境 3. 大眾傳播媒體
  精神障礙與犯罪
  智能不足與犯罪
  人格特質論
  犯罪人特殊認知理論
九▲心理描繪
十★測謊 [] (刑法王兆鵬與陳運財)


第四/五章 犯罪社會學論  人物, 觀念, 內容(研究客體), 貢獻,  批評, 對策

第一節 社會結構理論
犯罪副文化
()▲芝加哥學派
  1.  同心圓地帶理論
  2.犯罪區位學 [92]-失業勞工子女
(Shaw)及馬凱(Mckay
 
3. 崔西爾(Thrasher)-幫會地帶
  4. 都會與鄉村犯罪率

()文化衝突理論[92],外籍配偶家庭
  1. 雪林 (Shellin)
() 低階層文化衝突理論
  1. 米勒 (Miller)
() 暴力副文化理論
  1. 渥夫幹 (Wolfgang)和費洛庫提(Ferracuti)


緊張理論
()古典緊張理論 [93,92],獨生單親子女
  1. 墨頓/梅爾頓 (Merton)
(採用涂爾幹(Durkhein)的無規範概念)
()次級文化理論
  1. 柯恩 (Cohen)
(採用途爾幹(Durkhein)的無規範概念)
() 機會理論
  1. 克勞渥 (Cloward)和奧林(Ohlin)
()▲一般化緊張理論
  1. 安格紐 (Agnew, Robert))


第二節 社會過程理論
社會學習論
() 模仿理論
  1. 塔德(Tarde)
()不同接觸理論 (差別接觸理論)
  1. 蘇哲蘭 (Sutherland)
() 不同增強理論
  1. 艾克斯(Aakers)
()中立化理論 漂浮
  1.馬札/瑪特札(Matza), 西克斯(Sykes) 蘇哲蘭
  2. 5個中立化技術


社會疏離理論 [93]
  1. 傑佛利(Jeffery)
  2. (X守望相助)缺乏人際關係
  3. : , ,

社會控制理論 [93]
()▲無規範理論
  1.涂爾幹(Durkhein)
()▲社會控制理論
  1.赫胥(Hirschi)
()一般化犯罪理論 [97, 90][95司四]
  1.赫胥(Hirschi), 高佛森(Gottfredson) (低度自我控制vs. Reckless 抑制理論)
  2.低自我控制->家庭, 學校
  3.問題行為症候群PBS
()逐級年齡理論 [96,92]
  1.桑普森 (Sampson), 勞伯(Laub) (據葛魯克夫婦(Glueck))
()抑制理論 [97]
  1.雷克利斯(Reckless)


第三節標籤理論
() 理論
() 主要觀點
() 李瑪特(Lemert)和貝克(Becher)對偏差行為建構之模型
  1. 第一階段偏差行為
  2. 第二階段偏差行為


第四節 社會衝突理論
馬克思及恩格思階級理論
() 馬克思資本論
() 恩格思英國工人階層條件

龐格 犯罪與經濟狀況

達倫道夫 強迫性之協調組合

渥德 衝突與犯罪

德克(Turk) 犯罪與法秩序權力的衝突

六▲昆尼 犯罪的社會現實
1.權力觀點 2. 6個定理

和平建構犯罪學(修復式正義, 復歸式正義)


第五節 被害者學論
▲被害者學研究目的: 6

▲主要貢獻

▲被害者學理論
  1. 犯罪機會論 (2-148)
  2. 被害者與犯罪者互動理論 (2-148)
  2.1 被害者觸發理論
渥夫幹(Wolfgang)
  2.2 情境處理論
洛肯比爾,高夫曼
  2.3 個人被害因素
史帕克斯(Sparks)
  3. 生活方式暴露理論[98警三](2-149)
辛得朗(Hindelang)
4. 日常生活理論[98警三](2-151)
柯恩(Cohen)費爾遜(Felson)


第六章 犯罪原因論-環境因素  人物, 觀念, 內容(研究客體), 貢獻,  批評, 對策

第一節  現代古典犯罪學派
  古典犯罪學派復興
二▲理性選擇論

第二節  情境犯罪預防
一★犯罪的理性選擇 [93]解決對策->Clark
  情境犯罪預防的起源
  情境犯罪預防的策略
四★環境犯罪學相關理論 [97]
早期: 芝加哥
紐曼(Newman)防衛空間(2-242)
  1.領域感
  2.自然監控
  CCTV [96] Brantingham and Faust犯罪預防策略(1976), 柯恩和費爾遜日常活動理論(1979), 克拉克情境犯罪預防(1992)
  3.建築物外觀與環境
  4.鄰接區域安全性
▲傑佛利(Jeffery)防衛環境設計論(2-244)
克拉克(Clarke)情境犯罪預防(策略) (2-245) 汽機車竊盜之情境犯罪預防策略 [94]
  1.增加犯罪阻力 2.提高風險 3 減少誘因 4.減少刺激 5.移除藉口
柯恩及費爾森 日常生活理論: 有動機犯罪者, 沒監控者,合適標的物
▲其他如新機會理論(克拉克和費爾森), 犯罪熱點理論, 犯罪型態理論, CPTED理論等

第七章 犯罪預防及處遇論  人物, 觀念, 內容(研究客體), 貢獻,  批評, 對策
第一節  犯罪預防論 [97]
1.意義
(1)廣義:凡屬直接間接可以處近犯罪預防之措施,皆為犯罪預防工作範圍
(2)狹義:消極性預防工作
2.主要目標(任務)
(1)符合經濟原則
(2) 促進社會團結
(3) 消弭被害恐懼
(4) 發揮示警效果
(5) 降低被害損失


第二節 犯罪處遇論
1. 機構性處遇
2.★社區性處遇 [95, 97] (41新修立法理由)
2.1 意義: 在教育矯治之理念下, 改變傳統和隔離監禁處遇方式,價低機構處欲以減少機構監禁時間
2.2 社區處遇諭隻理論基礎
(1) 標籤理論 
  LemertBecker認為偏差行為可分為初級和次級偏差行為 (3-13)
(2) 激進不干預
  對偏差行為人盡量減少干預,則偏差行為會自然消失
(3) 不同(差別接觸理論)
  蘇哲蘭(Sutherland)的不同接觸理論強調犯罪行為是學習而來
(4) 社會結構學派(3-14)
  違法是一低階層社會產生現象
  涂爾幹的無規範理論
  米勒及柯恩之少年犯罪次及文化理論
  ClowardOhlin之機會理論

第八章 犯罪類型論 人物, 成因(內容), 特色, 防治對策
第一節 傳統犯罪類型
  暴力
▲殺人犯罪被害者特徵 (4-85)
  渥夫幹 (Wolfgang),被害者所發動引起
▲性侵害
  施耐德(Schneider), 5強制性交犯類型 :1.攻擊型 2. 征服型 3. 虐待型 4. 集體型 5. 衝動型 (4-6)
 強制性交罪4特性: 1. 被害者特性 2.被害者與犯罪者之特性 3. 被害的因素 4. 犯罪之後果 (4-89)
  竊盜
  少年
  老年

  縱火
  毒品 ▲藥物濫用(4-87)
  性交易
  賭博

第二節 新興犯罪類型
一★白領 [94, 93, 90][94司四] (4-141)
1. 人物: 蘇哲蘭(Sutherland)
2. 意義: 社會學家柯曼(Coleman)
3. 類型:
3.1 機構(公司)犯罪: 克來碼(Kramer)
3.2 職業上犯罪行為: (1):蘇哲蘭 (2)伊德赫茲 (Edlhertz) (3)赫胥,高佛森
3.3 政府犯罪
3.4 混合型的白領 (政府與公司)
3.5 殘餘型白領 邊緣
4. 相關因素 [93] 4.1公司經營時間 4.2規模 4.3在產業界地位 4.4
二★經濟犯罪 [95] (4-142)
★金融犯罪特性並研擬防治對策 [95] (李士特解)(4-142)
1.意義
2.特性:  (1)技術性及專門性 (2)犯罪事實複雜 (3)高損害 (4)潛在性 (5)金融犯罪高知識性 (6)追訴困難
3.防治對策
★詐欺罪型態, 特徵,防治對策 [96] (4-144)
1. 型態: (1)票據 (2)身分性 (3)勞務性 (4)買賣性 (5)經濟犯罪性
2. 特徵: (1)規模大 (2)經網路 (3)大眾傳播工具 (4)再犯 (5)利用ATM (6)不法管道洗錢
3. 對策: (1)法律懲罰與嚇組作為 (2)被害預防措施
  電腦
四▲網路 (4-143)
  組織

  青少年組織
少年進入幫派: (4-132)

1. 班度拉學習理論
2. 芝加哥學派 
3. 柯恩次級文化理論
運用相關理論解釋少年加入幫派成因 [94]
() 心理學
亞伯蘭斯基, 暴力幫派傾向從貧民區中吸收具有心理病態現象的成員
() 生物學
青少年據報力傾向或參與幫派與生物條件有關
() 社會學
1. 社會控制: 社會亂迷 2.犯罪副文化理論: 家庭位低階層 3. 緊張理論:缺達目標合法手段 4.標籤理論
5. 需求理論: 布羅克(Block)幫派提供少年走出家進入世界
6. 保護理論: 史波格(Spergel)少年滿足需求獲得利益
7. 好玩與支持: 史波格(Spergel) 8.功利主義理論:輕鬆獲得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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