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5日 星期二

考試院同意修正「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鐵專用)」

考試院院會今(31)日同意修正「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於「技術類」中增列「主任設計師」及「程式設計師」職稱,全案將於近期內會同行政院辦理修正發布事宜。

民國96年9月21日修正發布的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鐵路各級資位人員應試科目表,已將「資訊處理」類科自「業務類」刪除,僅列於「技術類」,以致造成原列於「業務類」的「主任設計師」及「程式設計師」職務,無法藉由鐵路特考覓員遴補之困境。

交通部為因應臺鐵業務需要,建議修正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將該薪給表「技術類」技術員跨高級技術員資位欄增列「主任設計師」及「程式設計師」職稱,並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轉請考試院同意修正。

本次交通部擬修正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臺灣鐵路管理局專用),係配合相關考試法規修正,及為應業務需要於該薪給表技術類增列「主任設計師」、「程式設計師」職稱,應屬妥適,故考試院院會同意修正,並將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11條規定,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辦理修正發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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