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日 星期二

監察院徵才公告--甄選調查員6名(延長報名期間至99年3月10日)


歡迎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報名者,逕至監察院全球資訊網(http://www.cy.gov.tw/)查詢相關資訊及下載報名表單。



一、報名日期:99年2月1日起至2月24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甄選日期:
(一)筆試:經審核資格符合者,由本院另行個別通知。
(二)口試:於筆試成績揭曉後,由本院另行個別通知。

 三、甄選地點:
(一)筆試:經審核資格符合者,由本院另行個別通知。
(二)口試:於筆試成績揭曉後,筆試成績優良者,由本院另行個別通知到院口試。

 四、甄選類科及資格條件:(如附件-監察院監察調查人員甄選資格明細)。

 五、甄選方式:經審核資格符合者,先行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達錄取標準且國文科成績達50分以上者,始得參加口試。再依口試成績擇優錄取,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一)筆試(筆試成績僅作為得否參加口試之參考):
1、國文科:論文及公文(占筆試成績40%。其中論文占該科目60%,公文占該科目40%)。 2、專業科目:問題解析,依甄選職系分別命擬試題(占筆試成績60%)。
 (二)口試:分別以儀態占20%、言辭占20%及才識占60%等項目評審之。

 六、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通訊報名(掛號郵寄)。
(二)報名郵寄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2號,郵遞區號:10051,「監察院監察調查處」收。信封書明參加監察調查處調查員甄選職系。
(三)報名應繳證件:
1、報名表(請至本院全球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www.cy.gov.tw/)(貼妥相片)。
2、入場證(貼妥相片)。
3、公務人員履歷表。
 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5、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6、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7、現職在職證明或職員證影本。
 8、最近2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9、具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四)報名書表填妥後,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整齊。如初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七、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調遷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院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依甄選成績,除按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並得增選備取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二倍,以備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備取列候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經甄選進用之調查員,其工作性質,係協助監察委員調查案件,辦公地點以本院為主。如有不適任監察調查業務之情事者,本院得調整為其他職務,並不支給監察調查人員專業加給。

九、聯絡電話:(02)23413183轉分機801(監察調查處黃組長)或分機800(監察調查處陳助理員)。

[ 監察院監察調查人員甄選資格明細.doc [ 監察院監察調查人員甄選資格明細.PDF 甄選資格明細
[ 報名表(含入場證及信封).doc [ 報名表(含入場證及信封).PDF 報名表(含入場證及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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