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日 星期五

第4屆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測驗 報名日期:99.03.29 ~ 04.15


壹、報名資訊
一、報名日期:第4屆 99.03.29 ~ 04.15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現場或郵寄通訊報名,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資格: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高職學力鑑定考試及格並取得資格證明書者。
貳、考試資訊
一、筆試日期:第4屆 99.05.16
 考區:分為台北、台中、高雄等三個考區,請擇一報考。
二、筆試:
測驗科目測驗內容
科目中小企業財務資源與法規1.中小企業發展概論
2.政府對中小企業之輔導政策與資源
3.中小企業法規遵循
4.中小企業內部控制
中小企業財務會計實務1.財務會計概論
2.年度預算編製實務
3.基礎營運資金管理
4.基本財務報表分析
5.籌資管道及融資實務
6.租稅實務及報稅技巧
合格標準「中小企業財務資源與法規」及「中小企業財務會計實務」等二科總成績達140分,且其中任一科不得低於60分。
三、推薦書籍:
 
中小企業財務資源與法規中小企業財務會計實務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測驗
火速焦點+題庫+考古題合輯
四、測驗題型及方式
 各50題,採四選一單選題,答錯不倒扣,採答案卡作答。
參、相關資訊
一、認證目的
 協助國內中小企業培育兼具理論與實務之全方位財務顧問,提升專業知能及服務品質,以強化中小企業財務體質,幫助其永續發展,並帶動國家經濟之繁榮與成長。
二、證照特色與優勢
本項認證依據中小企業人才職能為基礎,發展能力指標及評鑑內容,以協助中小企業篩選合乎需求的財務人才。本認證邀集產官學界參與規劃,廣納各界之意見,做為認證之標準,以確認通過此認證之專業人才確實具備中小企業所需之財務處理能力。就個人而言,取得本項認證可提升個人之就業能力;就企業而言,則係人才選用之客觀指標。
三、認證架構
 本認證制度參考國際級證照制度規劃實施,分為三個等級,依序為:
(一)中小企業財務人員(Certified Financial Specialist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FSSME)。
(二)中小企業財務主管(Certified Financial Manager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FMSME)。
(三)中小企業財務顧問(Certified Financial Consultant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 CFCSME)。
 本項測驗認證對象為「財務人員」,未來將陸續推出「財務主管」及「財務顧問」之證照。
四、換證制度
(一)本項測驗所核發合格證明書有效期限為三年,前項期間屆滿後,應每三年重新申請換發。
(二)申請人於申請換發合格證明書前,應至少接受18小時由認可機構辦理之財務相關訓練課程(其中職業道德或相關法規課程至少需3小時)。
(三)申請人具有前條要件時,得於合格證明書有效期日前後一個月內,檢具申請表、原合格證明書、換發費用繳款收據正本及受訓證明等相關資料郵寄至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測驗中心申請換發。
(四)申請人於申請前原持有之合格證明書遺失或毀損者,應於申請換發前先行填具補發申請書申請合格證明書補發。
(五)合格證明書換發費用為300元整;補發費用亦為300元整。
五、換證資格註銷及證書撤銷
 
(一)申請換發資格之註銷:
 申請人逾有效期日達二年以下者,除原18小時進修時數外應另加計每年進修6小時,未滿一年以一年計;逾有效期日達二年以上者,主辦單位得註銷申請資格。
(二)合格證明之撤銷:
 
1.申請人於測驗時舞弊,事後經查屬實者。
2.申請人所登錄進修時數,有虛偽造假情事者。
3.申請人持本項測驗合格證明,為不法行為受刑事判決確定者。
(三)重新取得合格證明:
 申請人受主辦單位註銷申請換證資格或撤銷合格證明者,應參與測驗重新取得合格證明。
六、相關連結:金融研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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